越南分公司设立
法律条文
1.基于No.07/201 6/ND-CP号法令所记载的代表办事处及外国分公司设立方法与规定。
2.基于2016年1月25政府于商业法中对于外国代表办事处及外国分公司的所制定的指导方针(No.07/2016/ND-CP命令中的No.11/2016/BCT法令
分公司设立条件
1.母公司合法经营超过五年。
2.商业登记证书效期至少超过一年。
建立外国分公司资料需求
1.使用工业和贸易部颁布的表格并由外国分公司代表籁署的分公司设立许可申请表。
2.经越南大使馆进行认证、公证、翻诨之公司营业登记证书或其他同等文件之影本。
3.经越南大使馆进行认证、公证、翻译之财务报表影本。
4.经越南大使馆进行认证、公证、翻译之分公司章程影本。
5.经越南大使馆进行认证、公证、翻译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影本。
5.分公司负责人委任书。
6.分公司位置及使用权利证明。
(1)在越南的办公室租赁契约书之公证影本
(2)公司地址核查:所在地符合有关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相关规定
(3)分公司无法再将租赁位置在行出租
注意:外国公司透过邮寄向越南贸易和工业部提交档案,在提交日算起三个工作天,如果资料有误,登记机构应要求补充,但仅有一次机会,因此大多数人选择像亚新咨询一样的代办机构,节省时间。
分公司负责人的注意事项:
1.分公司负责人将被授权维持分公司连作
2.在没有分公司负责人的情况,该负责人将授权给另一个人。
3.若分公司负责人在公司缺席30天(包括死亡、失踪、被拘留、入狱无行动能力),且无授权转移给另-个人时,外国公司总部需任命新的分公司负责人。
4.分公司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以下:
5.外国公司第=个分公司的负责人。
6.另一个外国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7.任何在越南的商业组织的法律代理人。
分公司资讯发布
自签发许可证或有许可证内容调整、续延、撒销时,应于十五日内,公司应于网站上更新公司资讯。
1.分公司名称与地址。
2.外国公司总部姓名与地址。
3.分公司负责人。
4.分公司许可证数量、签发日期、有效日期。
5.分公司业务范国。
6.分公司证书重新发布、调整、续延、撤销的日期。
服务流程
步骤一、准备必要文件
将发送给您所有必要的文件清单(根据下面列表)。在准备的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请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连线我们。
步骤二、完成相关文件作业
收到您提供的文件后,按规定填写必要的申请文件。
步骤三、文件确认
将完成的文件返回给您,以便您可以仔细检查并签名。.
步骤四、设立申请
将代表客户递交申请书并处理流程上发生的间题,直到您获得证书。
如果您在越南开展投资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通过teresa@yaxin888.com与我们去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