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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离岸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利用离岸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一般需要注册两个离岸公司,可以是BVI公司,也可以是开曼公司或其他公司,假设现在国内A公司欲引入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现在A公司可以避免采用传统方式与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直接谈判,而是以离岸公司的方式间接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其一般的步骤是: 第一步:注册离岸公司;选择亚新国际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在某一离岸法域注册两家离岸公司,其中一个由职工联合设立,假设为B公司,这有点类似于国内职工持股会的设置,但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另一个由公司的管理层设立,假设为C公司,由管理层控股;离岸公司的设立目的在于为下一步的操作做好准备。 第二步:由风险投资基金向C公司投入风险基金;同时由B公司参股C公司; 第三步:由C公司控股国内的A公司,实现风险投资的间接注入。 作为风险投资基金推出通道的“离岸公司”风险投资的退出是风险投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不能成功退出的风险投资项目无法给投资人带来有效的回报,创业团队和管理层也无法获得相应的收益,创业投资资金也无法有效的循环。 在目前看来,由于受到中国目前政策和监管环境的限制,大多数境外风险投资公司普遍推崇的在中国风险投资最好的退出方式是以离岸公司的方式在海外上市。这种类型的投资和上市案例比比皆是,比较成功的包括新浪、搜狐、网易、亚信、UT斯康达、金蝶等。境外可选择的资本市场有:香港主板、香港创业板、新加坡主板、新加坡创业板、NASDAQ等。能否以离岸公司的形式成功在海外上市从而实现投资退出,已经成为现在国际风险投资机构是否投资中国创业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决策因素。 以离岸公司境外上市进行资本退出的优势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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