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纳税之利得税
2012-03-11 23:18
香港税种比较少,主要的税种包括: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厘印税、增股税、印花税、遗产税,对于五种特殊产品还涉及进口关税(烟、酒、化妆品、汽车、燃油)。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14条,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以每个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香港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报税,及每年交付香港利得税。
纳税对象
除非法例另有指定(例如第5条物业税,第8条薪俸税或者第88条慈善机构等的条例)之外,利得税课税对象不单是公司,也包括自然人的独资经营、合伙经营、其他法人或者社会团体等,只要是任何人士经营活动合符《税务条例》第14条的规定,都是利得税纳税人。
课税年度
在香港,利得税的课税年度是可以由纳税人自由选择,一般是跟该纳税人的会计年度一致的。 例如可以是:
1、每年西历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或者
2、每年西历的1月1日至同一年的12月31日;又或者
3、每年农历的正月初十至下一年的农历的正月初九都可以。
在中国大陆,课税年度是每年西历的1月1日至同年的12月31日。
减税策略
1、由公司承担个人支出可减税
这种增加开支的手法在一般中小型公司最常用,亦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公司须证明支出不是税例第十七条所指的私人家庭支出。所以应做妥雇佣合约、董事服务合约,以证明该等支出为公司必须承担的支出,以赚取课税收入。
2、薪俸税较利得税低
由於薪俸税可扣减免税额,而扣除免税额後的首$97,500的税率均少於15.5%,因此,缴付薪俸税较缴付利得税有利。但之後的税率为18.5%,比利得税高,因此缴付利得税便较为有利了。
3、香港有限公司可成立“无限公司”来减税
由於有限公司的税率(17.5%)比非有限公司的税率(15.5%)高2%。因此,将有限公司溢利转往非有限公司,可以较低的税率计算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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