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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群岛公司的法律体系
离岸群岛公司需要具备的最基本条件就是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国家治理环境,英国的海外领地在这方面独领风骚。正是在成熟的法律体系框架下,这些领地充分的利用立法的灵活性,以法律形式保护投资者的隐私,并且凭借着英国模式的国家治理给投资者一个宽心丸,吸引了大量的海外资金和投资者。因此,英国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地占据避税天堂的半壁江山也就不足为奇了。 英国皇家领地是一个人文地理概念,指的是主权归英国所有,但不属于联合王国建制的14块海外领地,是大英帝国残留在海外的领土。 大英帝国19世纪崛起,20世纪20年代达到巅峰,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英国曾拥有世界上四分之一的土地,自称为"日不落帝国",全球都以英国为中心。英国的皇家属地和领地在全球编织了一个庞大的网络,内环是根西岛、泽西岛、马恩岛,外环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百慕大、塞舌尔以及印度洋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20世纪中期,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全球民族主义运动的崛起和英国势力的衰弱,大部分殖民地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独立,大英帝国逐渐瓦解,全球的经济地理版图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经过公投,全球有14个岛国决定依旧选择效忠英国女王,成为英国的海外领土。 这些海外领土由于历史上长期受英国的统治,深受英国文化的影响,在法律体系上也是承袭了通知国的很多传统,但每个海外领地都根据当地情况作了修改,有其独立于联合王国的法律系统。这些法律体系成为这些海外领地发展成为避税天堂最牢固的根基。 这些海外领地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主要依据的是英国的《普通法》,如安圭拉在英国的法律框架基础上,制定了《国际商务公司协调法》,开曼群岛以《英国法》为蓝本,推出本国的《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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